北京市居住卡代办【許巍=186=1220=5777】《居住登记卡》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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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卡》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
应于期满前 30 日内,持本人《居住登记卡》及相关签注
手续。而依照《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申
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以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这其中,居住时间证明就是指持有已满 6 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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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 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
地公an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
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的就读。第九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
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
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